重點不在邏輯,而是知覺
前言
(一)摘錄
(1)90%思考的錯誤肇因於知覺的錯誤而非邏輯的錯誤。-大衛∙伯金斯(David Perkins)
(2)歌德爾不完備定理(Godell’s incompleteness theorems)
『在任何相容的數學形式化理論中,只要它強到足以蘊涵皮亞諾算術公理,就可以在其中構造一個體系中既不能證明、也不能否證的命題。』
引申為:永遠不可能證明一個系統內邏輯起始點的真偽。
(二)重點
智力就像汽車的馬力,思考則像駕馭汽車的技能。邏輯、批判性思考、分析等它們確有其價值,只不過僅佔整體思考的一部份。如果知覺是錯誤的,無論邏輯有多傑出,得出來的答案都將是廢物。如果[順其自然,知覺只會專注在吸引我們注意或是符合我們情緒的地方。
第一講 思考是一種技能
(一)聰明反被聰明誤(智力陷阱)
(1)智力愈高愈能悍衛自己的觀點,反而無法尋求改變或聽取別人的意見。
(2)「指正別人」能獲得立即的滿足,「接受別人指正」需要時間來驗證效用。
(二)資訊、知識只是思考中的一部份
(1)決策者的經驗和價值觀都建立在過去的時空環境,然而世界正在改變。
(2)光有知識還不夠,思考中的創造性、建設性、構思和操作層面,都與「知識」同等重要。
(3)每門學科都有獨特的風格、需求和模式,但是有某些基本程序─「評估優先順序」、「尋找各種可能」、「提出假設」、「想出新主意」─是貫通的。
(三)批判性思考僅是思考中的一輪
批判(critical)思考─分析、判斷、辯論─有其作用與價值,但缺乏生產(generative)、成效(productive)、創造性(creative)和設計(design)。
(四)Garbage In Garbage Out
我們如何看待世界與事物(知覺)有限,精準的邏輯還是會導出不正確的答案。不當的邏輯導致劣質的思考;精確的邏輯也不能造就良好的思考,甚至帶著虛假的自傲。
(五)知覺”模式”
知覺可能是「自我組織資訊系統」(self-organizing information system)可以串聯資訊、建立模式,但我們的思考也可能因而陷入模式之中,所以我們必須採取某些模式來擴展知覺、改變知覺。
(六)「執行性」的概念
一般我們心智中多是「描述性的」概念,因此需要藉由一些「執行性」的概念來配置心智,以使在思考的不同點上,依照自己的期望指示自身的心智該如何運作。
感想:
為學有如金字塔,要能廣大要能高;為學有如群山峙,一峰突起眾峰環。就知識的追求過程(理論建構,資料收集,資料分析,驗證辯難)之中,理論的建構也有賴於知覺的作用,如果知覺混沌實在也無法建構出一個實際可驗證的理論基礎。
記得前些日子與肥蝦以前同在立院擔任助理的朋友聊天(人家可是比肥蝦努力與聰慧,有關土地的證照與考試每個都通過耶!),聊到他個人對法律制定的觀點。他的意思就肥蝦的理解應該是:法律多來自生活,也要回歸於生活,因此法律用語生活化,有其必要。肥蝦在此處所要強調的不是法律制定的程序與要求,而是生活,一個對周遭事物無法有廣泛認知,沒有敏感知覺的人,不管是法律人、經濟人、還是科技人等,其任何作為也必似行屍走肉一般,沒有思考、沒有懷疑、沒有真理(只有一堆歪理,這肥蝦所在的社區倒是蠻多人的。)
因此這本書的中文名稱雖為「在沒有問題裡找問題」不是教人如何在雞蛋裡挑骨頭,而是要反思自我是否具有敏銳、廣泛的知覺,以及具有邏輯、創造、設計、執行的思考能力,尤其最重要的是要能聰明不被聰明誤,不要作繭自縛,千萬不因為自傲、自大,而落入自怨、自悲的愚蠢悲苦困境。
留言列表